宗旨:推动经济与环境共赢、可持续发展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章程

2011-11-21 00:11来源: 国际生态经济协会(IEEPA)ENGLISH

一、总述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是国际生态经济协会以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为范畴,以节能环保为核心,组建的涉及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研究、科学技术等综合性、跨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指导研究的专家机构,是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咨商理事会的专业力量补充,咨商理事会成员是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学术与专家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和专家委员,日常工作及专家委员联络,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承办,研究部同时负责和专家与学术委员、科学技术顾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承担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落实有关指导建议与意见,统筹各项目顾问团的组建,在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支持下完成相应政府课题及报告。

二、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际生态经济协会设立学术与专家委员会,成员经过邀请及推荐聘任组成,日常工作秘书处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承办。

第二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是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组建的涉及宏观经济、产业政策、行业研究、科学技术等综合性、跨学科领域的学术交流、指导研究的专家机构,是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咨商理事会的专业力量补充,咨商理事会成员是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当然成员;对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相关学术交流与行业研究工作,发挥审议、指导、咨询等作用。

第二章 职责使命

第三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为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计划及项目工作的开展,提供专业指导和专家参与,以及智力、经验支持;

(二)指导、参与并审议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建立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项目设立计划;

(三)指导或参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组织实施的有关国际、国内学术交流项目;

(四)指导或参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承担的有关政府或委托单位的研究计划与课题建设发展工作;

(五)指导或参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针对行业发展中,涉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多学科、多角度、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提出咨询报告;

(六)指导或参与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完成年度报告有关的起草工作,提出报告建议与意见,同时还以专家团的形式为政府部门、企业或其他机构提供领域内的专家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使命:针对行业及企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多学科、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为政府有关部门、企业发展决策,提供专业性和政策性的研究报告和建议,为各界提供交流、研讨的高端学术与专家组织平台,为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门和开展的项目,提供一流的专家参与、咨询和指导力量,成为促进经济与环境可持续发展,以及节能环保领域高层次的专家库和智慧库。

第三章 组成

第五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设立,经过邀请或推荐聘任组成,日常工作及专家委员联络,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承办,研究部同时负责和专家与学术委员、科学技术顾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承担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的相关工作,落实有关指导建议与意见。

第六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由具有较高专业造诣、学术声望,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或某学科带头人,同时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协作精神的各领域知名专家、学者组成。

第七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设有专业领域的主任委员和综合性、跨学科领域的专家委员若干名;政府及非政府、科研院校领域专家,聘任期一般为5年一届,可以连任;企业界技术型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级别以上的专家,聘任期一般为2年一届,通过资质审核后,可以连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八条 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承办。

第九条 本章程由学术与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审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后生效。

第十条 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在学术与专家委员会的参与和指导下,由国际生态经济协会研究部负责,并经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 国际生态经济协会及学术与专家委员会拥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